旧时男婚女嫁,按封建礼教规矩,遵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讲求“门当户对”,自己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。对女子的束缚更严,在大巴山区流传着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嫁给螃蟹横起走,嫁给讨口子背背篼”的歌谣。个别男女自由恋爱,私订终身,一旦父母知晓,则看做违背家规,难免受责打之苦,因而抗婚外逃者时有所闻。这种落后的婚嫁制度,建国后已经废止。但旧时的婚嫁程序、礼仪,在山区一些地方,遗风尚存。其程序、礼仪是:
1.问话。又名探亲。由媒人探询男女两家有无结亲意向,再议是否定亲。
2.取话。男方又名稳话,女方又称准话。由男方备办礼品,邀媒人送到女方家,作为第一次通行走,稳定话口。
3.合八字。通江一些地方又叫插茅香、落首拜、磕准头、走小人户。由男方家备办礼物,同媒人到女方家将女子的生辰年、月、日、时写在红纸上拿到男家;男家压在神龛香炉下,七日内家中无破败,即请算命先生“合八字”。以合八个字为最好,合六个字可以,合四个字勉强,只合两个字则不能订婚。
4.吃会面酒。合八字如不相克,则由男家邀请女家父母、尊长吃“会面酒”,表示同意定亲。
5.相亲。男女八字相合,双方父母相亲。男家父母到女家看媳妇;女家父母到男家看女婿及家境情况,弄清门东门西,是否柴方水便。
6.落拜。又名拿红庚、落大拜、走大人户,也叫行聘。是男方到女方认族的一次大礼仪。男女家双方约定时间,男方家备办衣料(或衣服),首饰、食品、礼盒,外加一个红帖,在红—帖“大开门”左边,写出男儿生庚,出一个对联上联,给女方对下联的人一个红包;上午,贫家由媒人携带,富家用“抬盒”拾到女家;下午,女家在红帖上对好下联,右边写上女儿的生庚,连同回敬礼物返回男家,这又叫男家开庚,女家回庚。也有男方备办庚柬和元柬:元柬称凤帖,保存女家;庚柬称变笺,回归男方。
7.报期。又名下庚书、请期。男方请算命先生查定婚期,用红帖书写“期书”,备办礼物,由媒人送往女家,商定过礼事宜。此后,女方根据男方送去“彩礼”多少置办嫁妆。
8.迎亲。又名过礼、度礼、接人。婚期头一天为“歇客”,男家中午宴请媒人、押礼先生、吹鼓手及过礼客。下午过礼的人吹吹打打到女家迎亲。去过礼的人有新郎、正亲家、押礼先生、媒人、娶亲娘及云抬司、鼓乐司等,过礼的人到了女家院坝边,押礼先生进中堂投“报人柬”,“九拱十八揖”后,即说酒礼,知客司答礼,然后过礼人员进屋落座。晚饭后“交礼”,有若干规定:礼物摆齐,押礼先生首先投知、禀、礼、拜、启“柬”,如礼物不周要道歉,“下厨礼”少了要补足,再是报“厨柬”,请厨倌师“开盒”;最后报“宿柬”,方安排过礼人员就寝。
9.哭嫁。女家姑娘在婚前三天早晚哭爹娘,以表惜别之情,怀念养育之恩。歇客天早上请人“开脸”(用灰线绞去脸上汗毛),姑娘从此忌食,以免婚期人厕不便;歇客天下午起,姑娘要哭爹娘、亲友,并请一些姑娘陪哭;围坐在摆满糖果和茶点的桌边,一边吃一边哭唱,以单调的似哭似唱的声腔哭诉。在哭的时候,陪哭姑娘走出房门,在客人中去请被哭的人,被哭的人将准备好的哭钱送到姑娘的歇房一并劝哭。
巴中一带旧时姑娘哭嫁,内容十分丰富,有“坐歌堂歌头”、“哭媒”、“哭嫁”、“哭爹娘”、“哭别亲”、“哭梳头”、“对歌”、“歌尾”甚至有“哭厨倌师”、“哭礼尚”等。
10.出阁。女子出阁,先用红布将头部盖上,叫“搭盖头”,然后用花轿抬到男家。出阁前,由女方有德望的长辈掩轿,说能避轿内的“煞气”。出阁前,女子蒙盖头,穿红衣,戴凤冠,胸前挂照妖镜,一妇女搀扶出门,到堂屋辞祖宗、父母、亲族后,过天桥(用板凳搭在堂屋门槛上)、踩斗、撒筷子(前后各撒一把),然后人轿,由兄弟四人先抬,短送一程。花轿到男方院坝后,厨师把鸡冠咬出血,从轿顶甩过,叫做“回煞”。拉亲的掀开轿帘,递进婆家父母给的红包,请新娘下轿(如红包钱少,有的新娘不出,人称“熬下轿札”)。
11.交拜、入洞房。新娘下轿后,在阶沿男左女右与新郎土同拜天地,进堂屋,拜祖宗,进洞房喝交杯酒、揭盖头。在此过程中,为使新娘进新房前脚不沾地灰,得用两床毯子轮流铺垫;新郎由堂屋到洞房途中,要跑得快些,防避多挨同辈拳头,俗称“打喜”;夫妻交拜中,都争着先踩地毯,说是先踩者能把对方“压住”;喝交杯酒时,二人也要翻心胸,如暗中把对方衣角坐在1嚼下,即可“压倒”对方。午饭后拜客,知客司请宗族长者开拜;接着姑舅姨表一一受拜,都要“挂红”(将红绸缎或红布披挂在新郎、新娘肩上);最后请父母受拜,给喜钱,交给儿、媳各一碗米,表示给的衣食,儿、媳边走边刨至新房中。新娘人洞房前,要找一个五岁以下的小男孩在新房的床铺上打滚,表示新郎、新娘婚后可生男孩。天黑前,新婚夫妇上坟拜祖宗(附近的)。
12.闹洞房。晚上,一些青年到洞房去吃喜烟、喜糖、花生、瓜子,逗新娘子说话、嬉笑,深夜才休息。
13.回门。正酒第二天早上,新媳妇要给父母送枕头、鞋子、手巾,表示孝敬。随后到厨房参灶,赠给厨师红包、糖果、手巾,厨师回敬吉利话。然后新娘要象征性地做一顿早饭,这叫“打早火”。早饭后,送亲客临去前,向男家交请柬,请新婚夫妇“回门”,有的是结婚后三天回门,称“归宁省亲”,又称“走回头”。当日新郎、新娘带上礼品,坐滑竿或步行到岳丈家,单日去、双日回,双日去、当天回。有的地方过七天后,新娘又回娘家去,人称“翻七”,满九天回的叫“过九”。婚礼至此结束。贫困人家比较简单一些,有的童养媳,男女成年了,便在腊月三十晚上拜堂成亲,一切礼节从简。20世纪40年代,一些城市青年结婚,举行“文明婚礼”。
民国时期,婚俗种类较多。以女抱婿为儿,称“指女抱男”:女娶男称“招亲”。以媳抱儿,称“指媳抱男”。以一子娶二媳继承两家,称“双祧”。夫死,改嫁堂兄弟称“下堂”;改嫁他姓称“出门”;夫死招男上门,称“招上门汉”。男到别家与寡妇为婚,称“上门”;别家有子,称“上门抚子”;为得子,称“上门求子”。妻死再娶,称“续弦”。有妻再娶,称“接小”。家有妻又到别家上门,称“管闲”。姐死,妹嫁姐夫,称“填房”;弟死,兄娶弟媳,称“转房”。无偶老年男女,不经结婚同居,称“扯伙”。一妇二夫,称“关妇”。凡再婚妇女,结婚时,多是晚上出门,不准坐轿,不准带走原结婚嫁奁,称“脱白”。民国时期,还有近亲婚,又称竹根亲、回头亲(姑姑亲)、姨娘亲。还有引童养媳、冲喜、指腹婚、早婚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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