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日:巴中一名女性微友发帖,声称老公找小三闹离婚,并且被公公把自己东西扔出去要赶走自己,今日,涉事的男方发帖,原文如下:
网友亡心少女、粉妹等网名,发布《鸣冤》帖子,本人作为当事人之一,进行事实澄清:原本觉得她发发就算了,但是把违背事实,发布虚假信息到了多个网站,引起围观,欺骗网友并严重影响到本人及家人的声誉,故本人在此一一澄清:一、原帖说本人找小三,事实是那就是朋友,他自己也知道,故意捏造事实(有我与韩玉容的电话录音为证,有兴趣的网友可以评论发邮箱,我可以发给你们)。 二、原贴说我父亲把他撵出来,事实是该房屋已经卖出,是买家行为,并已经提前通知韩玉容本人(有口头,有短信),但她拒不搬走,才导致把她东西拿出来(有巴中电视台记者作证,该记者是她找来故意想传播她所谓的不公平,可惜记者通过实地了解后并没有被他左右)。 三、原贴说我私自把房子卖了,事实是她在未知会本人情况下先将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兴达华府2802号的房子卖了(深圳房产为婚后财产,因是夫妻,我并不在意房子写谁的名字,看来这是我犯的大错),共卖100多万,当我得知情况后,觉得不对劲,加上在外做生意需要资金,叫她将深圳卖房款拿些出来,她也不愿意,逼不得已,只有卖家里房子。 得了深圳房子,得了大便宜,我是否说过你一句,为何还要顶着家里的房子一卖,你和你家里人还一起来闹?难道是女小人最难缠吗?在这里试问你,你是否要脸?你家里人是否要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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